「活著要做什麼?」
能夠看山、看雲、看海、看日出日落、皮膚有觸感、鼻子通可以呼吸…,光是這些就很受用。活著就是感覺當下的受用與美感。
很多人常會問:生命有什麼意義,為什麼要來人間走一遭?聽了師的開示,一時間喜心湧上,生命沒有一定要我們去做什麼,也不是為了達到什麼目標而需要直往前衝;生命的可貴在於每個當下我們好好呼吸、受用六根通的喜樂,很自然地活出自己的最自然、最流動,然後很自然地將這樣的喜樂分享給周遭的人。
用單純的心去觸境,就會有受用,自然也就會喜歡自己。一個人不喜歡自己,卻要別人來喜歡自己,那是沒有信心。所謂的喜歡,不是要別人稱讚你的髮型、衣著、學歷、才華的那種喜歡,那是比較式的。我們的喜歡自己,是沒有比較的、是無條件的。一個喜歡自己的人,內心才可能有夢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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