師的開示,讓我覺得師好懂馬勒(非常偉大、像教皇…)。害我想去買樂評家諾曼‧萊布列希(Norman Lebrecht)《為什麼是馬勒》 (Why Mahler: How
One Man and Ten Symphonies Changed Our World) 和林衡哲有關他的傳記來看!未進聖脈之前,曾認識很多馬勒迷,但是沒有一個人比師更懂他耶。真是好玩!昨晚,聽得心裡好甜,師怎麼那麼懂他?!馬勒天上有知,一定欣然微笑。
2013年10月23日 星期三
上帝就是自由
(10-23-2013一三)
小組分享時,跟同修分享請太太點餐,心裡面對她點的菜色有OS的心路歷程。婚姻關係中,太太就是我的一面鏡子,她讓我看見:我的身口意展現,有時會讓人感到畏縮、沒有信心;她也同時讓我看見:我之所以會有OS,是因為當初請她點餐的動機,埋怨其實更多於榮耀彼此。太太不自由,我也不自由,我們都沒有做最真的自己,也都活在各自建構的銅牆鐵壁中。
什麼是自由?
今晚的開示法會,親教師以「上帝就是自由」破題:「神所造的人完全自由,就像祂的外形。」「沒有自由,人就不是完整的人。」「自由是神給人類最珍貴的禮物,人因此可以自由選擇做自己的最真。」「沒有自由,神看不見這新人是照著祂的形像造的。」
謝謝你的存在
(10-23-2013一心)
精神分析和社會理論家弗洛姆在1941年出版的重要著作《逃避自由》(Escape from Freedom)中,提出了「消極自由(freedom from)」和「積極自由(freedom to)」的不同,前者是指,個體從令人窒息的社會風俗、權威/價值體系的束縛,解放出來,弗洛姆認為,此種解放的過程如果沒有伴隨著「積極自由」的創造性元素,是具有破壞性的,因為,在掙脫舊的價值體系時,人們失去了「該怎麼想和怎麼做才對」的確定性,而容易感覺到焦慮、空虛,甚至,會為了獲得安全感,而接受另一套取代舊秩序的獨裁系統。
「積極自由」又是什麼呢?就是所說所想所做都真實地回應我們內在真正的感受。面對「自由會導致社會混亂」的質疑與批評,弗洛姆說,當我們與自己內在深處的人性連結時,我們也將能夠對每一個人的需求感同身受,這才是民主的真諦,也才是「積極自由」的真正實踐。
我的媽寶友人
(10-23-2013育森)
晚上聽到一綸談到婆婆的問題,讓我想到友人和大姊的家庭關係。
記得有一次和友人在他結婚前和她的媽媽一起去算命。當時友人有一位要好的女友,但因為友人堅持要求女友婚後和公婆住在一起,最後宣告分手。中間有多次的分分合合。主要都是卡在關鍵的與公婆同住。回到算命的話題,記得友人轉述說:算命的人告訴友人若是與女友結婚,當中有人會受苦。
友人的媽媽立刻追問,誰會受苦?言下之意好像是在說:如果是別人的女兒受苦就無所謂,自己的兒子就不行。簡單說就是別人的小孩死不完啦!當時聽友人得意洋洋的轉述時,心中不免一陣涼意,這個家庭真是讓人不寒而慄。
依止最真與緣份
(2013-10-23一賢)
配對,是身心靈的配對。可以是同事的配對,可以是交心交重的配對。
真正的配對是做自己的最真,也允許對方做自己的最真。兩個人因完全的真而擁有完全的自由。
自由,是以不侵犯別人的自由為限。因為完全的自由,也絕對不會侵犯對方的自由,兩人就同時擁有完全的自由。每個人選擇的自由,但華人喜歡說:你的選擇傷害了我,兒子選擇音樂不選擇醫生,女兒選擇不與父母同住,兄弟間選擇不做經濟上的支援,子女選擇父母不喜歡的人選結婚,媳婦選擇不照顧重病的公婆,都可能會「傷害」了父親。其實這不是「傷害」,是絲毫也不勉強、不強求。
關係是用來照見,不是用來勉強與強求。照見是看到彼此的最真,能不能互相成全是緣份。依止最真與緣份才有自由。沒有依止就會悖己犯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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