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8月18日 星期四

不輕易論斷

 (08-18-2011 一止)

12怒漢劇照
看了54年前拍攝的黑白電影《十二怒漢》,才知陪審團已有200多年歷史,且早就在推動「無罪推定原則」。開始退庭商議,陪審團12人中的11人均認為被告有罪,一個孩子殺死自己的父親,且有目擊者作證,這孩子的生命最後就是交給這12位陪審員做最後的決定,且這12位做出的決定只能同一個答案。
透過這12位的討論,知道法官判有罪的最佳證據整理出有以下說詞:
1.          一個少年晚上與父親吵架,一怒之下離家而去。
2.          半夜,少年的父親被一把彈弓刀所殺。
3.          樓下的跛腳老伯說聽到少年大叫「我要殺死你」,然後看到少年慌張逃走。
4.          對面的女人親眼看到少年一刀插入父親胸口。
5.          商店老闆表示當晚賣了同款彈弓刀給少年,還表示這款彈弓刀他只見過一把。
6.          少年的朋友作證少年曾拿彈弓刀向他們炫耀。
7.          少年辯稱案發時他在戲院看電影,他的彈弓刀在途中丟失了。
8.          但當晚警方拘捕他時,他並不能說出所看的電影戲名和內容。
9.          少年在貧民窟長大,有犯罪前科,15歲曾進入感化院。
12陪審員主持人
畫面一開頭,一個非常燜熱的會議室,有人抽煙,有人沈默不語,來自各行各業,彼此不認識,總會有人帶頭主持會議,很欣賞主持人總是會說一句話:休息一下,等大家到齊再開始~~不會給人有逼迫的感覺~主持人有想法,但他同時聽取各方的聲音~不會強加自己的想法,而是讓每個人可以充分的討論~
當大家不知如何坐時,主持人馬上機靈決定就依照每個人的號碼一一坐下。
表面上這是一宗顯而易見的案件,大家都認為可以很快審結,有人只想盡快離開去看球賽,可以看出大家心情都很浮躁不安定,只有一位很深沈的思考著,這位就是8號陪審員。

過去都錯用力了

(08-18-2011坤山)

文彬方向感薄弱,像從台北要去花蓮,卻繞道高雄、台東;今天才跟他解說完要怎麼走法,明天就可以忘光光。

每回問路,都要花很多時間反覆解說,臨到了路口還要再問:是右轉還是左轉?

明明直線距離,搭一段公車沒有幾站就可以抵達;他昨天就花時間繞遠路,去搭公車再換車,多花時間還多花錢。重演過去的解說,他照樣不解方位;感覺雙方都在用力。

停,回看,回看整個事情的來去。
文彬就是沒有方向感,他已經很努力了!能接受?完全的接受?
發現過去一直都以自己的認知標準和常識框框,來要求他的「方向感」、來說明方向,然後要他接受,試圖改變他的認知,都沒有顧慮到他對方向感的先天不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