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2月21日 星期三

「尊重別人」 是義務

 (12-20-2011韻雅)
       今天是每週二的法會,前往《聖脈》的路上,感覺身心黏稠沉重,許是雨下太久了、缺乏陽光,最近做事總是卡卡的、鬱鬱地,有些「必須做」的公務一直拖延,想做的事又猶豫不前。
拖著無明的腳步爬上中心的樓梯,推門進去,咦,排排坐?今晚要跟師連線!師的聲音從音箱傳過來,一陣溫暖流進心窩。
今晚再次開展三饒益這全套修行法門的定義:梵行饒益--深信在每一種關係中建立身語意的清淨流動;法饒益--以四諦八正道建立宗教情操,與世間法結合;義饒益--推廣普世價值、守護個人主權與信息倫理。
師簡潔點出普世價值的戒--不欺、不妄、不害,只要悖離這原則,就生惡了。這清楚點出為什麼我們要探究台灣歷史的真相、要求政策透明化、對現今統治手段的欺罔加害要表達憤怒之聲。
國族歷史緊密地牽連著個人的生命史,台灣從殖民到黨國統治的壓抑,我身在所謂的民主年代還可以感覺到那個深深束縛,而且是遠溯至中國儒化思想的包袱。

《瑜珈經》的雙肢

 (12-20-2011一心)
        下午的哲學課,講到瑜珈之父帕坦加利Patañjali)在《瑜珈經》理所闡述的八肢瑜珈的修習,每一肢都是一種支持,修習越多肢,修行之路就越加穩健(很像八正道)。
第一肢定義了個人與外在環境的關係:不傷害、誠實、不偷盗、生命精力的管理、不貪,第二肢定義了個人與自我內在的關係:潔淨、知足、精進用功、研讀與自我有關的經典、向神聖對準。
帕氏是重邏輯思辨的科學家,《瑜珈經》每一條經文都是經過仔細計算的,他把「不傷害」放在第一順位,因為真實必須以身語意不傷害為前提,迫害別人還用真實包裝,殺傷力就更鉅大了。第二順位是身語意做到真,認得自己的真,做最真的自己。
今年二月,師在開示中,重新解讀了傳統佛教的四根本戒:所謂「根本」,正是「符合人性,自然不費力」的意思。但很遺憾地,最自然不費力的,被歸納整理成教條,而原本應是喚醒主體意識的自發性行為,卻演變成批判異己、壓迫他人的工具。
其實,重要的是尊重,尊重每個人心中的佛:自己的最愛與最嚮往。尊重、也相信別人已經做到最好了。做到最好,就是佛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