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1-11-2011一逸)
最近一年來,在調解會調解糾紛時,發現有很多失業的人,讓我感受到台灣失業率的攀升是一個不爭的事實,苦難處處都是….
肇事者(46歲,已經結婚生子)在六月初開公司車撞及機車騎士,造成機車騎士(三十多歲的)腳踝及膝蓋等三處骨折,公司在六月底強迫肇事者離職,機車騎士原本再過幾天就要結婚了,只能取消,未婚妻照顧他,因為過於操勞,導致流產,三人都頓時失去工作。
調解的過程,用呼吸聽著雙方的陳述,在呼吸裡含容他們的苦難,當下能做的就只能寂靜陪伴,未婚妻流著眼淚,肇事者由衷地說說:「我知道再多的錢都彌補不了你們的損失,真的是很抱歉!….」他好希望這些話可以讓她少苦一點,我和劉委員幫助兩造看見事件的發生都不是故意的,在劉委員的勸說下,達成和解的金額,肇事者回去張羅錢,兩週之後再來寫和解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