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9月2日 星期二

話題總不離腳下的土地

(09-02-2014一寂)
美妙在國小擔任志工媽媽多年,她想組個「媽媽共學團」,透過朋友的介紹,我們今天第一次見面,相互認識,聊聊我們對課程的想像。
她說「志工媽媽們已經相處很久了,有一定的熟悉與信任,我們的話題只有好吃好玩的,好小啊!我跟媽媽們建議,『來上點課吧!』她們也同意。」
只是美妙最近太忙了,「丹鳳山自救會」佔據她所有的時間,「幾天前才去市政府前面抗議」,她邊說邊搖頭,一臉的倦意,「跟這個政府打交道,你會覺得做白工,好像做著做著,事情又回到原點,好累!但是,不做又不行,總不能眼睜睜的看著政府財團聯手,把我們逼到絕路。」
「我現在每天一睜眼,想著就是要做什麼事?還可以跟誰連絡?怎樣讓更多的人知道這個訊息?關心這個訊息?坦白說,我連可以討論的對象都沒有,每個自救會都是自顧不暇,沒辦法互相支援,大家都很忙,我們的case又很小。」

無條件的喜歡自己

(09-01-2014 一心)
喜歡自己嗎?
喜歡自己,不是自戀,而是:我很喜歡我這樣子的生命,這樣子的自己。
聽起來很簡單,但大部分人對自己的喜歡,都建立在別人對自己的喜歡上,或者透過能力、外表、人緣的優勢比較。
真正的喜歡自己,是不必跟別人比較的喜歡,是「單純受用生命的美好」,呼吸、看到、聽到六根所觸到的一切,都能夠全然敞開的感受,就像我們在欣賞天空、欣賞大自然的時候,根本不會想要跟別人比。
內在喜樂洋溢的時候,唯一剩下的欲望,是想跟人分享喜樂,是希望每個人都有機會可以體驗到生命的美感。
對我來說,這樣的「喜歡自己」,完全顛覆了從小到大家庭、學校、社會教育所灌輸給我的觀念──人與人之間的愛,是有條件的、對待式的,因為妳喜歡我、我才喜歡妳;人與人之間的愛,也是有親疏遠近的。這些觀念,讓我的愛、包括對自己的愛,變得很被動、也很狹隘,只有當自己表現得好、才能喜歡自己,當失誤、凸槌時,就變得很討厭自己,無法原諒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