反覆思索《傳統佛教不懂主體性》一文,講到「相」可以是很公道、很中道,也可以是很主觀、很客觀。記得社會新聞報導過長年失業在家的一位中年人,因怨恨父母親偏愛弟弟,把好的都留給弟弟,有一天情緒爆發,殺了父母親,幸好弟弟剛好外出,倖免於難。
事後弟弟和鄰居說出媽媽其實非常疼哥哥,把最好的都給了他,即使哥哥長年失業在家,爸媽仍是很疼愛他,想盡辦法幫助他。為什麼殺人犯的主觀感覺跟別人旁觀的感覺落差這麼大?癥結點是對自己沒有信心,因為對自己沒有信、不接受無能的自己,所以也不相信別人或父母對他的愛,這才是問題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