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聯合報的片面報導之下,陳為廷與教育部長的「備詢」事件成為台灣這幾天的熱門討論。教長選擇沉默,表示想避免社會對立增加,而陳為廷選擇向社會大眾道歉,希望大家把重點轉移回媒體壟斷上。這次事件,有很多方向可以談,我在此篇文章中將把重點放在「儒家倫理學」上。
在公共議事上,「禮」不應該是首要的,禮可以在私人領域中隨意談論,但在講究法理的公共上,理當先於禮,才不會造成判斷混亂,這是次序的問題,不代表禮不重要。
如果真的要談禮,那麼就該從儒家倫理學來談,因為就是儒家倫理學才讓整個社會糾結在一件小事上跨不過去,而這個小至個人其實背後大至整個文化,原因在於,這個文化認為的「禮」是:身分高位者比身分低位者享有更多言論自由和免責權。
台灣社會對傳統倫理的要求很苛刻,可能更甚其他華人文化圈,首先台灣的最多數族群是特別重視家庭觀念的閩南人後裔,其後又經過強調階級禮儀的日本殖民50年,到了兩蔣時代,為了區別左岸中國的反傳統,統治者更是大力推崇孔孟荀,而隻字不提大談「禮教吃人」的魯迅。種種因素,台灣社會一直缺乏機會用思辨的方式去認識儒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