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1月20日 星期三

鼓勵學生集體「親熱」?

(11-20-2013玲真)
臉書上,看到一個連結。沒有點進去看,因為只看標題,就知道什麼叫「上行下效」:新北竹林中學校長,為了防止該校學生穿著制服在公眾場所有親熱的行為動作,竟提出「凡檢舉者,可拿到200元獎金!」
到底是真的為「維護校譽」,還是要禁止學生在公眾場所親熱?
所以,沒穿制服就可以在公眾場所親熱嗎?還是,穿了制服就只能在私下親熱?什麼叫親熱?什麼叫公眾場所?
可以探討的面向很多,包括穿制服的必要性、兩性教育、青少年缺乏建康的交誼活動等!我想到三年多前台南女中近2千學生集體「脫褲」抗議,也許竹林中學校長是在另類鼓勵學生集體「親熱」抗議吧!
聽收音機時,聽到一則新聞:為了遏止黑心食品,台北市府通過食安檢舉獎勵辦法,獎金將從現行罰款5%提高至10%。「窩裡反條款」的獎金更一舉提高至罰款的50%,最高可達1500萬元。
後來在網路上看到報導,「為了鼓勵全民和內部員工檢舉不法」,桃園縣也將檢舉獎金從罰鍰的5%調高到10%,「窩裡反條款」最高上限2000萬元。新北市的檢舉獎金則依情節輕重罰鍰的5%10%,「窩裡反條款」檢舉獎金更是無限上綱。
好像食安問題頓時得到解決! 政府不但不積極研擬建設性的對策, 反而認定就是會有黑心食品!更以為它開給了人民一顆定心丸,也把責任「分包」給企業內部員工和市井小民!
而且,為什麼不叫「見義勇為」條款、或「勇敢公民條款」?為什麼要叫「窩裡反」?好像原本員工和老闆是同心要一起製造販賣黑心食品的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