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6月12日 星期三

尊重對方的選擇

(06-12-2013育森)
        針對拖地事件,慚愧當時沒有心量做到主動帶路。想提出自己的觀點與孔萍互勉,順便還原真相。已經記不清楚孔萍是在多久前建議育森拖地的要領。只記得孔萍當時說她當了多年的家庭主婦,對拖地很在行,感覺她強烈希望我採用她的方法。我則是認為自己的方法也還蠻管用的,所以沒有很強的學習動機,只是覺得對方盛情難卻,所以等她示範完畢後,並沒有打算採用此拖地法。

回話時,拿師的開示當擋箭牌,說師曾開示洗碗的方法有上千種,所以不必拘泥某一特定方式拖地,另一方面,使用何法應屬我個人的判斷,應根據我的需求交給我來裁量做決定。感覺當時的場面有點僵硬不流動,這是否因我也有在抗拒因緣吧!

被拒絕的孔萍似乎有些受傷,覺得委屈。所以才會有昨天一三所聽到的那些話。現在回頭看,如果我當時的回話可以用撒嬌的方式回應,說聲謝謝你的建議即可,或者說我會考慮看看,而不是一下子就舉著法語大旗來壓制對方,這也難怪孔萍會找了一位辯護律師一三來幫他評評理、主持公道。可能孔萍更在乎的不是拖地這件事,而是被生硬的拒絕以致內心批判我頑固不謙虛吧!

     做家事時,我常會遇到媽媽扮演後座駕駛人(back seat driver)的角色,媽媽的口頭禪就如孔萍所言,他可是做了一輩子的家事,她的方法絕對優於我的。如台灣諺語:我過的橋比你走過的路多,我都會回說:如果媽媽有任何意見,就請媽媽自己做。我絕不干涉媽媽做事,此時媽媽就會收手不再多說,不再干擾我做事。感覺在孔萍的身上看到媽媽的影子。她真的是老婆心切!

     或許當孔萍要給我意見時,表達的方式可以給更多的空間,而不是讓我覺得非接受不可。比如說:這是我在家拖地的方法,個人覺得還不錯,不知道我願不願意試試看,說不定更省力且事半功倍喔!如果是這樣的表達模式,我肯定會比較樂於嘗試。我就常聽到一逸用這種表達方式,感覺彼此都有空間可進可退,也讓人覺得謙虛、單純許多。

     以前雙胞胎外甥來我家時,我常會要他們別看卡通,趕快上樓玩耍。可是越是催促越是不能達到目的。後來發現只要我一上樓他們兩個就會不約而同很快的上樓,這才明白問題出在哪裡。他們雖然很喜歡上樓玩,但更希望可以維持做主的權利,要不要上樓是自己做的決定,而不是聽命於他們的小舅舅。畢竟在他們家裡,一切都得聽命父母、在校服從師長。難得來到外公外婆家,可以自由做主、做選擇,豈能輕易放棄!

不只是與外甥的相處是這樣,與爸爸的互動也是如此,與朋友的來往更是這樣。尊重對方的主體性可說是維持良好關係的不二法門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