邱案同案被告吳淑貞來信:
親愛的衣穎平安:很高興能認識你,收到你的信~~在這囹圄感覺很溫暖。
想到歷經25年,所受的冤枉,至今仍未平反,當時我就讀高三,涉世未深的女孩,因認識邱,而被台北刑大刑求,被迫下跪,做出不實指控、自白及筆錄,心想總會水落石出......收押四年半才交保。
後來我走入婚姻,有一位疼愛我的丈夫,及兩個女兒(目前高中生)。在外我一直上訴喊冤,也曾和家人持白布條,至監察院門口喊冤,上過媒體雜誌、電台,陳述自己冤枉。
這二十多年來,讓我撐下去的是李勝雄大律師,不離不棄的為我謀伸雪(冤屈),他率領多位大律師,輪番義務,無酬為我一弱女子辯護,他告訴我,這是上帝的愛,我很感動。今生,我很慶幸的是:我沒犯法。我內心很坦蕩,被誣陷的痛苦,是旁人無法體會的~因為被害人雙親,在法官面前,再認定我涉案。
前年速審法,法官把我定讞十年,我入獄前,在執行檢察官面前告訴他:「這是我的冤獄」,至今已一年九個多月了,含收押四年六個多月,共冤獄六年三個月,今年五月份,我已達可報假釋的條件,不料,法務部矯正署,駁回了我的假釋,理由是「犯重大刑案」,我內心幾近崩潰,一家四口團員的希望全落空了,我還是忍耐等候!
我的人生,因被誣陷入牢,而遇見上帝,祂為我預備天使(李大律師),幫助我,使我擁有主的愛,聖經(馬太18-22)「要饒恕人七十個七次」(羅馬12-19)「申冤在主」上帝釋放了我心中曾有的苦毒及恨,那毀滅我名譽、自由、青春、學業的司法,都因上帝的真理和愛,他為了我,忘記背後、努力向前,為有寬恕和那傷害我的人,我的日子才會有曙光。在這我也常常為陸正家人禱告,求神憐憫他們,因被愛而成為加害人。我25年來官司纏身,背負了莫須有的罪名,上帝都知道。
謝謝主透過妳及司改會的關心,25年了,我曾心力交瘁,因我也是被害人,司法的誤判。
有機會,我仍會努力捍衛我自己的清白,祈求案子真相大白,還我一個清白之身。我會不斷禱告,非常感謝妳為我加油!上帝愛你,祝以馬內利。
2013.6.10 台中女監淑貞親筆
PS:我的生命差一點葬送在司法誤判的槍口,感謝主!因受苦而讓我更珍惜生命的美好。「活著不再是我!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,阿們!」
這句話讓我好是觸動!!感覺那是真正的宗教徒的深刻體會。以前我曾在邱和順預定要出回憶錄時,請問每日晨起誦唸玫瑰經與慈悲經的邱和順大哥,有關他在獄中25年的生活經歷與宗教之間點滴,但不知道是否因為信期,邱大哥對這部分沒有任何描述與回覆。
或許因為吳淑貞跟邱和順大哥的處境不同,吳淑貞能做外役雜役(她地址寫著:百貨部)邱大哥一週只有五天能放封20-30分鐘;加上邱大哥是妻離子散----
受刑人在我國就像很低等的族群,每次看到北所那讓人起疑的「華美菜單」~根據阿順哥等知道那都是很隨便的餐點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