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7月8日 星期五

挨她開罵了五分鐘

(07-08-2011一日)
前天亭伶遛狗鄰居很怕狗的媽媽不巧正騎機車經過公園旁,狗追車,對鄰人產生驚嚇,挨她「惡」罵了五分鐘
這位鄰居媽媽站在社區開罵,聲音極大,「對不起有什麼用…有本事養就把狗管好…為什麼要對我報仇報成這樣…真是惡鄰居…做人要有良心…
可以感受到這位媽媽覺得世間對她很不好,我是她苦的來源,也許平常聽到狗的聲音她都會很不舒服,接受她需要出口,」亭伶內心這樣對話,也試著「用寂靜的心來迴向」了。
小黑現在已經很少追車了,但還是遇上了。罵完後,她回去,其實罵得比我預期的要短一點。回到家,先生說:她聲音也太大了吧!沒有多討論,隔天遛狗還是晚一點,小黑放開後早點拴起來,就去睡了。」
我的感受是,要入鄰居媽媽本心,鄰居是要跟亭伶說「好家在」你是遇到我,算你好運,如換成別人,吃不完兜著走。鄰居媽媽說話的用意是以後遛狗不要放狗四處走,不是「遛狗晚一點」就不會出事。
想起以前有一次和一月外出用餐把車停在人家的門口,那一戶人家走進餐館大小聲罵,好像在打共匪,很誇張,從那一次後一日出門在外,車絕不敢停人家的門口,回想也很感恩那人家,感覺被他這一罵好像開悟了,被罵罵也會開悟ㄋㄟ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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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臺灣社區遛狗,為保護自家狗免於霸凌,可能會隨身帶一根棍棒,為隨手清狗便,報紙不離手。在美國社區遛狗,為保護鄰人、路人、郵差與騎車、開車的人免受干擾與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,嚴格規定「牽繩不離手」。
遛狗的主人很想讓狗狗每天輕鬆一下做做十幾分鐘「脫韁野馬」,慰勞狗狗整天「看家」的辛勞,只可惜絕大部份社區不適合狗居(美國另建有可不牽繩的遛狗公園,但也非處處都有)。在美國社區愛遛狗又做不到「繩不離手」,一定招惹厭嫌,且可能要遭警車盤問或「移送法辦」。
晚上遛狗一定要牽著,神出鬼沒的流浪貓,喜歡出來覓食,蹓韃趴趴走的比比皆是,狗狗對牠們都特感興趣的,一旦狗狗發現了貓咪,必追無疑,牠們的速度非常快,絕對追不上的。接一下手機一鬆手一瞬間,狗狗就暴衝出去或一眨眼不見了,甚至出車禍了。遛狗不牽好繩,等於開車不繫好安全帶,能不慎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