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正的自由就是自然!自然是健康的循環,會有流動跟幸福的感覺!修行就是在找到自然!
在華人的文化儒家思想薰陶下,習慣把不自然當自然,錯把威權當自然,錯把以男性為中心的三綱當倫常,把沒有尊重平等當做自然!有壓制、有主從、有尊卑、不對等的關係,讓人與人之間早已違背人性、失去平衡、失去自然!
當每一次跟家人、跟朋友談論到國家的司法、教育、醫療、退休金、制度~~還有男女之間種種的不公平時,他們總是規勸:「你要認命,這個社會、這個環境就是如此,由不得你!誰叫你生在台灣、誰叫你身為女人!身為女人,本是如此要相夫教子伺奉公婆!拜夫家的祖先!不能太常回娘家!不要把錢挖回娘家(已嫁的女人賺的錢是夫家的,不能把錢拿回孝敬父母) !還要承受傳宗接代」,…諸如此類的!
但我覺得這是個人的自由,嫁為人婦,不應總是被控制、被要求,…想要做自己就被指摘不孝順、不賢慧…!
為什麼關係這麼不平等?不自然?為什麼先生可以不用孝順岳母丈人?為什麼先生不用拜太太的祖先?為什麼人死後一定要有兒子「捧斗」,女兒不行嗎?為什麼死後就一定要入夫家的神主牌位?否則會變孤魂野鬼!為什麼女人月經來是不潔的、不能拿香、不能進去廟裡?女人是不潔淨、是弱者?
這樣的觀念讓女人不喜歡自己是女人,月經是很自然的身體循環代謝,很多的傳統習俗自讓女人不接受自己是女人,但是威權的社會階級制度及傳統禮教也打壓了男人,不管是男女都無法做真正的自己,除了權貴既得利益者,大部分的人不知道自己的價值在哪裡?
有一思想傳統的朋友嫁給獨子,為力拼生個壯丁,生了三胎終於心願已償對婆婆有個交代,但前幾天他說:「活著一點意義也沒有,到底是為了什麼?」看他的模樣真是滄海桑田!
要恢復到自然,真的得破除傳痛統的文化道德思想,讓人與人之間,人民與國家之間、國家與國家是平等與尊重
,讓關係之間簽的是活約,保障雙方的對等權利,「冤宜解不宜結」,簽約絕不是惱害結冤,這樣才會願意努力去做最真最好的自己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