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師給坤山的留言很有感覺:「司法做為政治工具的現象,在台灣社會從來沒有消失過,只要司法聽命於行政,二二八仍是現在進行式。這句話,給228的意涵更簡要豐富了。」
現在沒有政治犯了,現在都改成羅織証據、司法迫害,以前叫「政治犯」,現在叫「貪污重罪」,沒貪污罪照樣有辦法羈押、起訴並判貪污重刑!反正民眾對什麼是証據也無從置喙。換法官、先押後審、檢察官教唆證人作偽證,民眾只有瞠目結舌的份!只要成功抹黑,那定罪只是遲早的事!就像中共也進步到廢除「反革命罪」了,罪名改叫「顛覆國家罪」,其實只是在網路說了些批評政府、憂國恤民的真心話語,就這樣被冠上「顛覆國家」的罪名,然後「被」消失、「被」缺席!
對師給一護的開示也很有感覺:「接受與天地同寬,接而受之。『接』天『接』地才能受!」世間苦難鉅大,有我就不可能接受,抗拒或冷漠永遠不是選項,我只能粉碎,我只能無我!感恩法的滋養。
在台灣,在國民黨的殖民統治下,蠅營狗苟最重要,申請綠卡楓卡最重要,考上公務員最重要,能在中油台電拿薪資獎金最重要,考入外交部最重要,不要去美國在台協會上班,在那邊很辛苦,工作忙完都晚上8點了,到外交部上班最好,只做半天班,下半天瞎搿等下班,錢多事少,還可在家當小宋美齡劉姍姍!核災來之前務必撈到那上億的佣金,面對媒體只消堅持核安是第一考量,確定核災發生後,來得及移民最重要。
翁山蘇姬在挪威演講中說到:「請不要忘記:(這世上只要還有)一個良心犯都嫌太多。」台灣一個良心犯都沒有,只是多了很多「貪污犯」!
中共為了中國人權與國際接軌,簽了「原住民權利公約」,之後又說中國沒有原住民,只有少數民族,所以也不用恪遵「原住民權利公約」!玩怠輕忽公民權,這個政權恐怕要玩到崩解才會醒悟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