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3月23日 星期五

對人性有信.對人權有感

(03-23-2012 一心)

 
下午,好國好民常識補給站第二堂課。
上課一開始,先打坐收攝,讓身體的土壤一層層由下往上鬆,竟然發現,鬆過的雙腿和骨盆,充滿了光線和空間,生意盎然!這股春天的活力,很快地竄流到全身,身體變成一座森林。去感覺,哪裡有水流?水是清涼的,往低處流。哪裡有風吹?風一進一出,調和內外。哪裡有陽光,帶來溫熱?最後,感覺下半身如磐石,提供了穩固的基礎。
引導大家體驗,下半身不動,把上半身往左傾斜15度,停留一分鐘。
觀察:呼吸有什麼變化?身體鬆緊有什麼變化?
一分鐘後,身體回正,呼吸和身體鬆緊有什麼變化?
用一樣的方式體驗:聳右肩停留一分鐘,再回正;頭和下巴往前凸(好像在看電腦螢幕)一分鐘,再回正。
學員們分享,身體不正的時候,呼吸很短促,甚至會不自覺憋氣,而短短一分鐘姿勢不正所造成的肌肉痠緊,與姿勢回正後的放鬆,形成了強烈的對比。一湛感嘆:「能夠好好的呼吸,真是一件幸福的事!」
其實,憲法之於一個國家,就像是骨架之於身體,骨架歪了,呼吸就不順,肌肉就很費力!
身體對動作的理解、以及對動作指令的接收,是透過「骨頭」。把右手舉起來,只需動一根骨頭──肱骨,但如果用肌肉來思考,卻得麻煩七條不同的肌肉!國家的運作,也應以憲法(骨架)為準則,而不是讓各政府部門,如多頭馬車(多條肌肉)般相互拉扯,內耗資源。
而憲法的精神與內涵究竟是什麼?大家很直覺地猜想:國家應追求人民的福祉。雖然,對於人性究竟是本善還是本惡還是白紙一張,有了番辯論,但是,所有人都肯定,對人權要絕對地保障。
何謂保障人權?
「就是完完全全給每一個人空間,讓人性發展它的最真、最善、最美。
相信,人只有在至善的時候,才會自在;
相信,天地間存在一股至純至性的力量;
正因為這些都無法證實,所以,叫做信仰。」
其實,「對人權絕對保障」的概念,隱含了對於「每個人的本心都在追求真、善、美」的相信!我們相信,當一個人作惡時,是因為「個性」被扭曲了,但我們仍肯定「人性」,就像水被汙染了,但水的本質沒有污染。
「如果水的本質叫做污染,它就不叫做水了吧;心的本質是污染,也不叫做心吧。心的源頭跟水源頭一樣,都是乾淨的。生命就是回到心的源頭,回到彼此心的源頭!」要回到心的源頭,先得讓自己身心都安靜下來。 
如果,我們不相信人性,那麼,憲法「保障人權、約束公權力」的基本精神,會有些抽象和遙遠。對人性有信,才會對人權有感,也才能夠對憲法有切身的感受。
人權觀念看似現代文明的產物,其實,在古老的東方文化中,就有跡可循了。比如說,《孟子梁惠王上》:「老吾老以及人之老,幼吾幼以及人之幼。」孔子講恕:「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。」朱熹:「盡己之謂忠,推己之謂恕。」
一湛補充師的開示:
「忠」就是「中」+「心」~找到中心線,發揮自己最大的潛能。
「恕」就是「如」+「心」~將心比心,愛人如己;人同此心,心同此理。
同的不是你、我、他的心,而是天地良心,至純至性的真心。
關於人權的觀念,在西方,有英國哲學家洛克(John Locke)的理論:「公民社會是為了對個人生命、自由、和財產權利提供保護才產生的」,以及英裔美國思想家潘恩(Thomas Paine)著有《常識》,肯定「自然權利(根本權利)先於政府而存在」。
近代,更有聯合國通過三十條「世界人權宣言」,以及「兩人權公約」,正式統合和界定人權內涵。兩公約的締約國數字,超過全球國家數及聯合國會員國數的80%以上,可謂早已成為普世遵循之人權規範。
然而,今日台灣和中國人權現狀如何?
我們一起看了中國民謠歌手周雲蓬《中國孩子》,這首歌解釋了「不要做克拉瑪依的孩子」這句歌詞的典故:1994128日,在新疆克拉瑪依的小學,舉辦了一場表演會,當時,有地方領導出席,發生了火災,讓領導先逃命,因而犧牲了許多孩子的生命,325個生命遇難,其中包括288814歲的中小學生,於是有「死到臨頭讓領導先走」的歌詞。
看完《中國孩子》,我們起身禮佛,把一雙雙孩子們清澈的眼,一聲聲悲切的呼求,放在心上,謙卑地俯身跪地,感恩大地對苦難的承擔。
中國人結束大清王朝整整一百年了,可今天中國不僅仍然是專制,甚至比滿清王朝更腐敗、更獨裁、更黑暗。台灣邁向「民主」已經近二十年了,但一般民眾對「保護個體主權」的意識尚十分淡漠、對公權力的濫權瀆職仍置若罔聞。其中最根本的原因,是國共兩黨威權體制下的黨權大於人權。
而問題的根源在於:中國文化沒有人權,只有君權,完全不尊重個人的自由意志。孔孟思想被公權力染指,宣導人們用道德來互相約束、批判他人。
孔孟原意是用「禮」來制衡「君子」與公權力,執政者反倒轉地利用「禮」來約束沒有公權力的百姓,俾使百姓間形塑成互相校正的「他律」文化,華人文化自此變成人人活在別人的眼光之下,一種社會壓力、家族壓力,甚至是整肅異己的文化,華夏文化的價值觀充斥道德警察,人人可以是批判他人人格的素人檢察官,遇到對方抗議不實指控、抹黑,他們就說「你怕什麼」,好像抹黑之後還可易如反掌地重新漂白,這樣子的社會充滿隱性暴力和欺瞞,不求証兩造就可逕自糾舉打壓,誰只要掌控媒體或收買媒體或對別人的嘴有動員力,就可以人格謀殺,殺人於千里之外。
公權力污染後的孔孟思想,很少在問真正的心是什麼?父母對小孩說,不要丟父母的臉喔!「丟臉文化」讓人無法做最真的自己,小孩無法獲得尊重。
郁曼舉了同修處理兒子不穿小褲褲的例子來說明,父母常常成了獨裁的暴君而不自知,因為,我們的教育裡嚴重缺乏對自己、對他人基本的尊重。
最後的結論,保障基本人權,其實,需要我們每一個人在生活中落實「尊重」,只有「尊重每個人的個人主權」變得自然而然,我們的社會和國家,才能夠絕對保障人權的落實,並真正有效地對治公權力的濫權瀆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