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5月16日 星期四

想離職的律師

(05-16-2013一賢)

午餐時遇到熟識的律師朋友,談到他想離開目前工作的原由。
他說當初從原來的大事務所離開,來到這家較小的事務所,對這裡的新工作是有很大的憧憬的。
這家事務所的主要成員都在台北,他們想要在新竹開展高科技公司的法律相關業務,所以找他過來幫忙。他的主管是從台北派來的,每天從台北來回很辛苦,後來,一個禮拜來個一、兩天,主要還是他自己在負責。

兩三個月前,台北總公司突然發佈一個要求,部屬的所有對外的文件都必須經過主管審查過才能發出去,他覺得以他一個工作了十幾年的人,這樣的要求實在不合理。台北的同事還告訴他,這規定是針對他而發的。
他說他的主管是五年多前退休的法官,在法院訴訟上有很好的關係,但是實務上沒有什麼經驗。他寫給客戶的報告主管都要改,而且常常讓他覺得改得並不好。
聽到他好不容易在決定離職之後才講出這些話,我跟他說他這樣的決定很好。
我跟他說我們導師最近一個月都在談華人社會的問題,他的主管就是華人社會威權主管的典型。台灣因為中國國民黨從中國退守來台,從日本文化被洗腦成華人社會,而華人社會最大的問題就是不懂得尊重,只有上對下的階級意識,完全沒有平等尊重的觀念。
他認同這樣的說法,他說台灣的法院、法官好像都是這樣,高高在上,不懂得尊重別人。還說這個主管對女性有歧視,讓他覺得很不舒服。他每次到新竹來,就把公共休息室的所有雜誌和報紙拿進去自己辦公室看,有些就沒有再拿出來。他覺得這樣子很自私,我說這也是根源於不懂得尊重。
這就是我們台灣這個類殖民社會的悲哀之處,我們以為從李登輝開始總統直選以後就有了真正的民主,威權體系就離我們遠去了。卻不知道威權的餘孽一直還在,不止在這些一代代被國民黨淘空國庫餋養的法官、將軍、政府高階文官,世世代代享盡特權優勢,最可怕的是,他還殘存在我們大多數台灣人內心深處,所以我們大多數人笑貧不笑娼,只圖自己和家人的溫飽,不懂得尊重別人,不懂得爭取自己的權利,不懂得做為一個國民應有的權利和義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