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09-25-2011 林瑞珠)
這樣一位社會名流尚且如此不解時下放生的真相,真令人擔心她所行文之處,不知會影響多少對放生一知半解的民眾,盲目跟隨放生團體做出不智的舉動,以致「放死」,而讓她的粉絲因無知與而造下集體殺業,那環保團體與動保團體多年來不斷倡議反對盲目放生的運動,豈不枉然。
台灣社會經常出現一件事情兩種極端的現象,例如山林裡有人隨處放生,街頭則常見被民眾棄養的流浪貓犬,這種普遍可見的既棄養,又放生的行為,都是對動物生命權的大大摧殘。但我們的政府卻經常做出更乖張的行動。
官方如此,民間團體亦不遑多讓,以佛教為主的宗教團體,多年來不停的、盲目的購買各種生命物種,不顧其原生棲地或被繁殖、飼養的環境,隨意至山海湖泊放生,來滿足一己「放生」的虛榮,或想藉此消業障了因果,全然不顧所放出去的小生命因無法適應環境而大量暴斃,或將外來種放入台灣的環境中,進而影響本土物種的生態系,擾亂了台灣原生物種的基因庫,甚至讓原生種瀕臨滅絕的命運,這些行為完全違逆宗教「護生」的原意,與生態保育多所扞格。
令人擔心的是,在一些好似貴族階級的名人吹噓簇擁之下,放生活動如「興風作浪」一般持續著,不知道還要造下多少無知與蠻橫的罪業,長此以往,台灣生態恐不保矣。
宗教的放生本來是隨緣而行的護生,如今在台灣卻演變成超大型的放生法會活動,甚至相關行業應運而生,例如專賣「放生鳥」的鳥店,在主辦單位不斷強調感應事蹟,以及虛構放生「消災延壽、做功德」的功能下,實與中古世紀基督教世界教士公然販售贖罪券的欺騙行為無異,都是宗教人物抓準凡夫俗子不圖反省的心態,妄想利用金錢來賣斷一己罪惡之貪婪心,而全然扭曲了教義裡頭勸人向善及懺悔之真義。如此兩者皆造惡業,以致宗教精神蕩然無存,實在可悲可憐又可嘆。
而我們的農政一級主管機關農委會卻屢屢表示,放生議題涉及文化傳統,因此即使此舉已經危及生態,仍然只願意宣導呼籲民眾不要任意放生,在政策上無所作為,真是怠職,與北市府取締民眾餵養流浪貓犬一樣,都是倒行逆施。
在此奉勸陳文茜之輩,切莫拿別的生命來治療妳的自哀自憐,更不要在媒體傳播一己偏差之思,請善用妳公眾人物的影響力,多做護生之事。要知道,放生之後的放死之業雖由你等行為人承擔,但是破壞生態環境之惡,卻是我們整個社會無法承受之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