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7月18日 星期三

感受到「莊嚴」的需要

(07-18-2012一心)

昨晚,跟mia和小珠一起回家,談起Scott,小珠說,她到今天才發現,自己跟Scott很像,有很多事(比如說Scott的學中文,和她的學法),他們不是覺得不重要,但就是沒辦法踏出那困難的第一步。她分析原因,覺得是自己的標準太高,與其做了然後覺得自己做不好而挫折,不如根本就不要做,以至於,外在行為上,看起來有點散漫,實際上,又很在乎自己執行度不高,於是,花了很多力氣在內耗,從而消散足夠的能量,去做自己真正在意的事。
師曾開示:
「人的問題不是眼高手低,而是沒找到最感動她的事。」一個人喜歡做而且會做的事情或許很多,但是,最感動一個人的事情,不見得是她最擅長的。
當我們找到了生命的最感動,也許就像挖到泉水一般,動力會自然而然、源源不絕地湧出。如果沒有找到這個源頭,不管做什麼,都還是受到制約,很容易有條件的對待。

人和動物最大的不同,在於「感動」。動物有「情感」,但是沒有「感動」。「感動」的美感,來自真、善、美,是人類特有的。
真的美感,是一種發現和打開。
善的美感,是宗教連天接地的感動,是絕待。
美的美感,是天地人三籟合一的寂美。天籟不喧、地籟無窮、人籟萬千。
美感的意思是,它不是工具,就像天空,本身就具足,一直都在,端視心與天呼應的程度。就像人類對藝術的欣賞與喜歡,跟孔雀為了選擇配偶而「好色」,是不同的。我們一定要了解人類對於美感的需求。
如果沒有找到生命真正的美感,我們的愛情,不會有什麼力量,只是生活上有個伴。如果沒有找到生命真正的美感,光有公民意識,是無法提昇個人靈魂的,也不可能陶鑄真正的國民精神。
只有找到最感動自己的生命美感,我們才會感受到「莊嚴」的需要,才會願意在舉手投足間,都照顧好自己的身口意,不會把自己的散漫或習慣,當成自己的最真。
最真,一定是最美與最感動,一定是動力充滿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