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5月3日 星期四

一定要面對的恐懼

(05-03-2012靜芳)
今晚,天色不錯、晚風也清涼,帶著我們家黑奇(阿大、おおきい…)散歩去呀!走著、走著、想起今天冠智爸說要北上嗆馬,想起「嗆」這個字,在台灣話上,多半是用來說下對上不滿時用的,如今我們北上去「嗆」馬,不就表示我們下對上嗎?總統是總經理,我們人民是董事長,董事長「管束」不了總經理,只好用嗆的!
「嗆」這個字,原始的意思是刺激性氣體闖入眼鼻咽的排斥反應,如:嗆鼻子,嗆眼睛,嗆得咳嗽。用在嗆人,則比喻說話有火氣,生硬而尖刻。北上「嗆」馬,絕不可以只是宣洩一時的情緒,更重要的是向全體董事宣告這位總經理的低能與瀆職。
返家的路上,經過警察局,帶著狗狗的我,被阿大仔給拖著上了衛生所的二樓看台,那是一個開放空間,狗兒在看台上吹風、納涼,此時警察伯伯,從旁邊的分局往二樓我們的方向一直看、一直看,而且還手插腰的看著;以前被「官」這樣一看,會有一股收縮上來,先緊張起來放,想說:是怎麼了嗎?我有錯嗎?會害怕哦。

今晚,又被「大人」這樣一看,結果呢?因為我是公民,我沒有違法,我光明正大,為什麼要害怕呢?沒有收縮、我也是這樣直挺挺的給他回望回去,並向對方點頭示意打招呼,對方看我這樣做後,就回頭坐回他在門口納涼的椅子上了。
很多恐懼都是源於舊有的印象,有些是公權力過度膨脹造成,但是透過法的學習,知道「法院是保障人權機關,不是治安機關。司法權控制警察權,警察權來自公民權。恐懼,經過面對、可以不做怪的喔!只要找對的立足點,以對的方向、對的眼神,來看待自己原先所害怕的人、事、物,恐懼是會不見的。
就像以前我超怕小強的,只要小強出現,我就不會動了,因為小強會不小心撞擊人類;現在面對小強,我以「昆蟲」的角度來看牠,牠真的是芸芸生物的一種,就和蝴蝶一樣,只是扁了點、黑了點,看著、看著,小強也不那麼可怕了,現在還可以透過手套來抓小強了。
恐懼,人人都會有的,每個人怕的東西都不一樣,我怕的東西很多很多,但是也一樣一樣的克服了。以前面對恐懼是「逃」,可以逃多遠就躲多遠。
以學習的角度來面對,找一個可以欣賞、可以接受的點,來對待,找到了,觸的角度不一樣了,怕就不見了。
心理的恐懼,是我們的敵人,一定要面對;就像以往白色恐怖、228事件後,台灣人在面對政治、公權力官僚時,仍有恐懼,因為公民常識的不足,沒有對的切入點,所以對政治迫害、司法誣陷的恐懼,餘悸猶存。現在我有方向,可以找立足點,對恐懼也已經開始一項一項的面對、破除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