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07-25-2014 一心)
家中沒有電視,但是看到網友的反應就不難想像,台灣電視媒體大概又不斷重複播出家屬嚎啕大哭的畫面了。跟台灣形成強烈對比的,是最近才因為馬航MH17空難而慟失192位國民的荷蘭,雖然媒體不斷報導馬航空難的最新進度,但鮮少有家屬激動與悲傷情緒畫面。
昨晚看到這個192位國民返回荷蘭的影片,我落淚了,突然發現,當一個有尊嚴的國家的國民,原來是這樣的。荷蘭國民擁有的不是小確幸,而是大幸福。真正幸福的國民,一定來自重視人權的國家,沒有人權,即便有再傲人的經濟成長,都不可能幸福。
而地球的另一端,還有加薩走廊的兒童,他們渾身是血,成了新聞照片。巴勒斯坦的50條人命,換以色列的1條人命,是「命命不等值」的殘酷與荒謬。
前日社區停電,等網路恢復通訊後,才看到復興航空失事的消息,也看到第一時間有人轉貼外媒對空難事件報導準則,請台灣的媒體朋友們參考自律:
(1) 對死者生前肖像不傳播;
(2) 如有必要,在得到同意及授權的前提下,播出的死者肖像只能是證件照或是大頭照,不能顯示其生活照。一是保護隱私,二是避免大家看到死者生前歡樂及活生生的生活照,聯想到現在去世的慘狀而產生的心理落差。
(3) 現階段,對死者親屬一律不能進行採訪;對其拍攝只能控制在2 米外的背影;
(4) 不能流傳死者親屬悲痛的形象,保護其隱私及悲傷的權利
(1) 對死者生前肖像不傳播;
(2) 如有必要,在得到同意及授權的前提下,播出的死者肖像只能是證件照或是大頭照,不能顯示其生活照。一是保護隱私,二是避免大家看到死者生前歡樂及活生生的生活照,聯想到現在去世的慘狀而產生的心理落差。
(3) 現階段,對死者親屬一律不能進行採訪;對其拍攝只能控制在2 米外的背影;
(4) 不能流傳死者親屬悲痛的形象,保護其隱私及悲傷的權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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