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1月11日 星期三

尊重的公私界限

(01-11-2012一湛)

昨晚法會,一寂提到「什麼是尊重」,心中知道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議題,需要好好沉澱釐清。
試著回答這個問題:發現尊重有一個重要前提,就是要先承認每個人的主體性。當事情只牽涉到一個人時,或兩人間的愛情,就是私人領域,任何人不能置喙,不需批評,也無權過問,必須尊重每個人的隱私權。
只要牽涉到其他人,就要讓相關的每個人都有平等發言的機會,資訊正確、透明而充足,有足夠的時間反覆思辨,最後做出自己的選擇,尊重當下多數人的自由決定,如果無法接受也可以選擇退出。
另外有一種是屬於教導帶領的關係,如師生或團體領導人,帶領者會標示他的宗旨與信念,吸引跟隨者學習,過程中負起教導帶領的責任,如果被帶領者不服從這樣的引領,也可以選擇離開放棄這樣的關係;領導者當然也可以選擇他要教導的對象,決定何人進入他的團隊。

綜合以上,尊重就是承認每個人的主體性,提供足夠正確的資訊,不管是有形的契約或無形的默契,就是讓每個人都在自由自主的前提下,自在的選擇,可進可退,沒有強迫接受,在一起是為了互相繁榮,不在一起也是彼此祝福。
這樣的原則適用於所有的關係:首先在自我關係上,你能不能很放鬆,傾聽身體內在的聲音,自然不用力的做自己的最真與最好,守護六根讓生命的滋養進來,會傷害身體和生命的不進來。
其次用在人我關係上,在一起是為了互相學習彼此增上,尊重每個人的隱私權,牽涉到眾人事物,溝通協商,尊重大家約定的遊戲規則,沒有人在操控,公領域是為了團體更大的繁榮,否則這樣的關係可以解散解體。如結婚離婚、就職離職、團體的聚散離合、公司的組成結束…,自由進出才顯得關係的珍貴。
至於用在國家上,人民有一些不可剝奪的權利(人權)需要尊重和保障,人民有制憲權、立法權,並透過憲法(基本規範)運作國家機制,國家的存在是為了創造與保障全民的福利(幸福與利益),任何人都不能忘記的核心價值。國家也是可合可離可以改組,這樣才能適應不斷變遷的世局,國家是一種動態有機體,人民可以自由進出,這樣的國家才真正具有吸引力,也才真正具有競爭力。
用這樣的角度,來檢驗現在的政府有「尊重」人民嗎?他們是我們真正要的夢幻團隊嗎?如果不是,那就是要重新選擇,可以讓他下台一鞠躬了,因為民主國家要尊重每個人追求幸福的權利,尊重每個人永遠有重新選擇的權利。
師說:被尊重是權利,尊重人是義務。你做到了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