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聽到高雄同修一個個提出自己內心的不安和痛苦向師請教,自己竟忍不住流了淚,想是感動於同修們的「天真、善良、單純」吧…..這才是人性啊,因為這樣才是人類最放鬆、最省力的狀態。
為什麼能在那麼多人面前發露自己的脆弱?必是因為有「信」:對親教師的信、對這一群同修的信。這也讓我更清楚了:要一個人「真」,就必須讓他感受到週圍「信任」的氛圍。而我們從小是在「斥責/打罵/不服從就是犯上就是罪惡」的威權教育下,這樣,「擔心、惶恐」都來不及了,自然就不可能說真話,因為那是自討苦吃啊!
回想小學時,導師不准同學上課時間上廁所,尤其是成績後段班的同學的申請,往往是完全被視為說謊、找藉口的。為了避免也遭受懷疑的眼光,我這「好學生」也不敢在上課時間回應生理需求(nature’s
call),有一回就因此而出更大的糗––必須回家換褲子。
這樣的情形,到了高中也沒比較好,有次頭痛得受不了終於提起勇氣向導師請假,得到的卻是懷疑的眼神口氣,一向乖乖牌、幾乎沒在請假的我,那種自尊的受挫,真的足以讓人對正義、對良善失去信心啊!
其實那位老師,她對自己說出不信任的話,也是不安,有試著再做一些補救,但效果畢竟有限,因為學生就已感受到不被相信,尤其我這「好學生」!那心裏是多大的傷痛!只是,在這種文化下的老師也是很為難,因為沒有任何東西可以證明我是真的頭痛,而就是「上位者必須確保下位者遵守規範/服從」,否則「社會會亂」,所以,我們的司法至今仍是有罪推定,寧可信其「有」的口誅筆伐:人家會說你怎樣,必是你有問題,如果你不能提出證據證明你無罪,你就是有罪。
其實真的不需如此的,出社會後,當有機會和洋老闆共事,我總感受到:「信任」的眼神和態度,勝過千萬個法條規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