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2-22-2011 韻雅)
年輕的電影導演找我製作片尾的配樂,他無意中看到我的即興吟唱表演,喜歡我的聲音表現。兩人第一次見面討論相談甚歡,很快地我錄製草稿Demo給他聽,他說很喜歡,確定結構之後我有錄了第二版Demo,這次他給一位老師長輩聽,說聲音強過劇情,只要淡淡的吉他聲就好。電話中聽得出他的不由自主,由衷引導他回到初發心,畢竟他是導演,他最初的想法是要人聲吟唱,他電影的氛圍已經很清楚,要有信心,不必害怕音樂有情感。
最後他說,還是希望有人聲,於是我開始正式編曲準備進錄音室,與新合作的吉他手花了好幾天磨合,再寄了一次Demo,導演說:「好喜歡,越來越接近了。」調整長度之後正式進錄音室,邀請導演一起,完成成品時,我們在錄音室聽著聽著都很陶醉,他一回家搭上影像之後馬上給我傳了簡訊致謝。
隔兩天,他email來說老師聽了覺得音樂太強,將邀請一些觀眾來看試片後做調整。我一看到這信息就有點消氣,我知道他還是走不出長輩老師的意見框框,也知道所謂的試片只是老師用來合理化的形式,這些找來看片的多是他學生輩。果然昨天寫信來,只保留前面三分之一的音樂,幾乎只是這段配樂的暖身前奏而已,還說要把人聲推遠到淡淡。有些惋惜的是導演一反他原先的想法,完全聽話地吸收老師的意見為自己的表達。
這件事同時勾起了我一些不愉快的記憶…
從小學到大學我喜歡歌唱,但總是被侷限只能唱某些歌曲,只能用某種方式唱歌,不在這規範內就會被輕輕地羞辱(外看很輕,其實受傷很重)。錄製第一張聲動樂團的專輯,去某大唱片自我推銷,企劃部的人表示主唱歌聲太鮮明了(我對情感的聲音詮釋真實而直接),不適合他們發片。我很退縮,如同過去三十年的經驗一樣,可是Scott不讓我退,他說換一家識貨的。每次在台灣遇到類似的情況,Scott總是告訴我:「他們太膽怯了,害怕你的光芒。」
十年前我在紐約初做聲音表演,好多人找我合作,多年來我的技術更精進,可是在台灣找我合作的屈指可數。為什麼?我漸漸體會了台灣在白色恐怖、戒嚴時期的「禁聲」社會,對人心的影響很深很深。聲音是很直接而強力的表達工具,壓抑聲音對身心都是不健康的,以至於現在我們有言論自由了,卻不知道如何精準地表達內心的聲音,在噤聲和吶喊之間,台灣人還在尋伺那個「自然」。
書寫幫助我消化苦受,回到中心線。下午教聲音課,對學員說:「如果有人說你的聲音很爛很糟,請永遠不要讓這話進駐,要相信每個人的聲音都是獨一無二的,都是上天的禮物!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