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ohn依約前來「補救」英文。國二的男孩,他的爸爸八年前過世,留下他、二個妹妹和媽媽相依為命。
那年他才上小學。之後每年過年前我都會請他們吃飯、並給孩子壓歲錢…年前和他們聚會,才知道John英文不及格,而且是連及格邊緣都談不上(據媽媽說,段考只有30分)。過年前借了他一本文法書、規定了作業,今天驗收…
John的程度比我想像得還差,連26個字母都背不出來。最基本的文法~be動詞~也搞不清楚。我耐心的教著。原本我對自己沒有把握;生病以後,耐心也減少了。
偶爾上課上著上著,會突然覺得好厭煩。但今天都沒有!好開心!表示自己狀況愈來愈好了!但同時也有點痛心:沒學好,學生當然要負很大的責任。
但是,是什麼樣的學校老師,這麼「放任」學生不好好學習?
想起有一年在學校,我同時教三個國一的班和二個國二的班。三個國一的班中,共有七、八個孩子從來沒學過英文。在正常體制下,他們應是「正常」的。偏偏他們進了我任教的實驗中學後,絕大部份的同學在國小時就有上過至少二年英文(在學校或補習班),而「非國立編譯館」出的英文教科書顯然不是為真正初學者編的。
眼看那幾個「少數民族」還沒「起跑」就要輸了,我利用二天午休時間,替他們做補助教學,直到他們能跟上班上的進度…
很想問John 的學校老師,你有沒有真正去了解孩子的問題是什麼?John是很聰明的,他的英文可以輸人二、三十分,班上排名還可以在第十四。
今天我跟他說:「你其它科那麼強,尤其是數學,英文卻輸人這麼多,真是『了落去』!」
其實我在意的不是成績,是孩子是否對自己有信心、是孩子的學習態度。學校老師的教學態度,誰來監督提醒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