搭高鐵南下轉乘公車至台南市西門路1段,外甥婚宴餐廳在4段,司機叫我直直走下去就到,有人告訴我很遠。在台北走路習慣了,不知道台南市一條路相當台北兩三條路之長,走半小時才到2段,最後認輸改坐計程車。
婚宴現場有樂團主持節目,歌唱琴藝不輸電視表演,好像參加一場電影頒獎典禮。妹妹娶媳開心與主持人對唱,81歲的媽媽也像小孩一樣手足舞蹈,弟弟快樂得手指比劃彈琴唱歌,祝福憂鬱症的他總有冬去春來的一天,這些均來自樂團帶動氣氛成功。
辦婚宴加樂團,每桌成本約4萬元,每位來賓至少包4千才夠成本。我包不足心不安,怕妹妹入不敷出,想到台南討海人家少有這種經濟能力,即有捨心。正向看:請客是主人對客人的情義,成本高自應由主人自己承擔吸收,雙方開心流動最重要。早年政府提倡梅花餐,立意也是為客人經濟著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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