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5月2日 星期四

我曾是濫好人

(05-02-2013一無)


一三提到曾誤會學弟偷音響的事,將我的思緒拉回到二十年前。
那一年,休完假後回到部隊,一三發現寢室裡的音響被闖空門的人偷走了,除此之外,這個人還帶走了一些銅板,也在窗台上留下一個大大的球鞋腳印。軍方採集了指紋與腳印,卻無意調查,於是他便充當起了福爾摩斯

那時候的寢室,一個人一間,與隔壁的室友共用衛浴設備,除非反鎖,否則可以自由進入另一個人的房間。不知怎地,他開始懷疑這起竊案是身邊人幹的,且所有「證據」都指向同一人---住在隔壁的室友。
他們畢業於同一所軍校,小七屆,平時稱呼他學長。兩人沒什麼交集,沒玩在一起,也很少談話。他塊頭很大、腳很大,很符合鞋印的尺寸,但球鞋底的紋路卻不相同。一三猜想,作案的鞋子,一定是藏在家裡。
他喜歡聽音樂,房間裡也有很多銅板,這雖然可能是每一個人的生活常態,卻也成了一三定他罪的線索,而理由是,誰會比他更清楚一三房間裡的設備呢?
一三說:「一個人定他的罪,還不夠,我開始說故事給第三人、第四人聽,而他們全都覺得我說的有理,也竟無一人提出反證,他們的默許,更加堅定了我的論述與懷疑。」
「攤牌了,學弟無法自証無罪,唯一的可能,就是請我到他家裡一探究竟。他開車載我,事實上,當我上車時,就已經開始後悔,因為我不知道該如何面對他的家人。在他家,用了一頓晚餐,與他的家人聊了一會兒,從頭到尾不曾偷瞄、確認贓物藏匿何處。我的心,很難過,替自己感到難過。」
隨後一三寫了一封懺悔信,請他轉交給他的家人,並同時在公開場合,當著所有人的面,向這位老弟致歉。「被審判的是我,我終究需要面對良心、面對天地、面對上帝。」
這段往事,當時的確造成我們團體內部不好的影響。由於對方是新來的學弟,我們都知道,學弟是靠關係進入我們這個團體的。
當學弟知道一三的指控後,學弟跑來找我,帶著驚訝與惶恐的語氣:學長怎會懷疑我呢?「首席(我的職位),我不是這樣的人啊!學長為什麼會懷疑我呢?他可以去調查我的過去記錄,我不會做這種事的。
面對學弟的求救,當時的我,充滿了無力感。我也只能交給政務單位,讓他們循著情治法規去處理。雖然我是小組的負責人,但是面對同事情感方面的信任,我是無權也無力的。
面對這個苦,我只能當個濫好人,盡力的安慰對方:我們又沒做,有什麼好害怕擔心的。(但看到對方離去時,內心的驚恐並未減少,我的心情也是低落到極點)
幸好這段往事在一三的幡然醒悟下,戛然停止,雖然沒找回失竊的音響,卻也止息了同事間的不流動。
現在看到一三娓娓道來這段往事,就想到,每個人在一生中,一定都有類似的過不去的苦。但是能夠像一三這樣,透過學法,讓過去真正過去,實屬不易啊!
禮讚他對過去的發露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