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01-11-2012一湛)
昨晚法會,一寂提到「什麼是尊重」,心中知道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議題,需要好好沉澱釐清。
試著回答這個問題:發現尊重有一個重要前提,就是要先承認每個人的主體性。當事情只牽涉到一個人時,或兩人間的愛情,就是私人領域,任何人不能置喙,不需批評,也無權過問,必須尊重每個人的隱私權。
只要牽涉到其他人,就要讓相關的每個人都有平等發言的機會,資訊正確、透明而充足,有足夠的時間反覆思辨,最後做出自己的選擇,尊重當下多數人的自由決定,如果無法接受也可以選擇退出。
另外有一種是屬於教導帶領的關係,如師生或團體領導人,帶領者會標示他的宗旨與信念,吸引跟隨者學習,過程中負起教導帶領的責任,如果被帶領者不服從這樣的引領,也可以選擇離開放棄這樣的關係;領導者當然也可以選擇他要教導的對象,決定何人進入他的團隊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