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2月16日 星期六

別預設立場

(02-16-2013一心)

上週出門時,遇到筱玉。她袋子裡有一本書,是某位喇嘛所寫的,她很開心地告訴我,她最近有在看,她也說,最近覺得應該要開始練習打坐,所以,有想到我。
我內心想,是不是那段有點折騰的感情,讓她升起了要修行的念頭?後來聽到,原來是她的朋友(不知道為什麼,她不說「男友」)才剛去尼泊爾閉關,這本書,就是他從閉關的道場拿回來的。我的心裡升起了判斷,覺得,她沒有真正想要修行,而只是為了和對方找到多一點的共同點。

不過,在寫日記的同時,我看到了自己的問題:我根據過去和她的談話,先入為主的認定,她之所以進入這段關係,只是為了生活上有一個伴,所以,當她修行的動力來自對方時,我沒有看見她的真心。然而,修行,不就是在找到「人同此心,心同此理」嗎?跟對方建立多一點共同點,就是她當下所能做的最好!
近日剛好讀到田蒙潔法官的新書「法官說了算!」書中以讓邱和順死刑定讞的「柯洪玉蘭案」為例,談到台灣高院法官訴諸情緒、而不是訴諸證據與事實的判決習慣,判決書中,認定的事實涵蓋已故之柯洪玉蘭的心思意念,以及被告林坤明的腦內活動,超越人類能力所及的範圍,很像曹雪芹在寫《紅樓夢》,這種敘事方法,在文學領域裡稱為「第三人稱全知敘事」,是以上帝的觀點敘述故事情節,運用在小說中,能夠幫助讀者進入人物的內心世界,但用來判生判死,豈止不妥當,是輕蔑、殘酷、傲至極!
我突然很驚恐地看到,當我自我中心地解讀這個世界時,當我用自認為的應該和不應該,來度量別人時,我也常常預設立場、主觀好惡的投射,做出自由心證、倒果為因、看圖說話的不公判決啊!同一種行為,對應的不必然是同一種動機,他說我好未必是喜歡我,說我不好未必不喜歡我,察其言觀其行未必知其心,人際往來,不預設立場的揣度,用最開放的心,才可能免於南轅北轍,失焦又失真!人與人之間,無法真誠交流的最大障礙就是沒對準天地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