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商黃春樹17年前被綁架殺害,歷審被判8次死刑的徐自強,去年11月更七審時被法官認定他只參與擄人勒贖、沒有殺人犯意,改判無期徒刑,全案上訴後,最高法院發回更八審。
從詰問過程中林永頌律師字句不漏地反覆詰問列舉的問題,隨時關注書記紀錄內容,一字一句反覆念誦直到清楚正確,看得出林律師謹慎的執業態度,特別是針對陳憶隆過去審訊筆錄中許多前後不一致的矛盾證詞,一再審慎地、不厭其煩地訊問,事後與林律師互動,律師回應的,正是觀察的心得:透過反覆詰問,直接讓法官看到其證詞的不一致性,也只能做這樣的陳列,讓事實還原到最單純完整的真相。
律師說:陳憶隆是一位理性的犯人,從他選擇性地針對與自己相關有利的部分清楚回答,但對於和他自己設定結論的範圍無關或不利的,則選擇「忘了」,或是「已經說過了」,來回應。
旁聽的心情在即使知道這些證詞反覆無趣,卻又是詰問過程之中的必要,內心對於生命的意義,一再咀嚼。
望著陳憶隆的背影,也許是透過一個旁觀者式的冷靜和抽離,我感受到的是一個年幼犯錯被大人逼問的孩子,感覺陳憶隆並不是一個成人,而是一個陷在網羅裡不知如何逃脫的困惑的生命,然後選擇了一種迴避真相的態度,心的焦點放錯了,便始終無法找到出口。
詰問到了十一點多,在律師一再反覆的緩慢節奏中,我開始昏沉了,感覺整個空間凝滯,氣息沉重,(甚至到了整個晚上11點多入睡前,都感覺被一種莫名的昏沉壟罩著。)最後階段,可以清楚感受陳憶隆的疲憊和越來越多的絕望,讓他以一種非常冷漠的態度回答千篇一率的答案「忘了!」,讓我感受到他那潰散的意志,彷彿一切都不想要了,放棄了!彷彿精神進入了一種「存在的不在」,人的軀體在現場,但魂已經消失了。
一整個人類苦難的縮影重重叩擊著內心,不禁,同情起這個大男生。無法言喻也無法驅離的恐懼逼迫他說謊,說謊是孩子最原初自我保護的機制,不慎就成了慣性…..
「哀莫大於心死」。比死亡更令人難以忍受的,是絕望,是眼前一片深不見底的黑暗。為甚麼他要緊緊咬住徐自強?因為他給了他一絲絲微渺的,儘管是違背良知的,但是唯一可以令他稍離絕望的恐懼深淵的線索,那希望存活的卑微的盼望。
深沉的疼痛啊!生命陷在迷惑的死結裡,邏輯也是一整攤死寂沉悶的死水。
讀一護的日記,特別喜愛這段內容--風間聰說:「原諒才能祛除心中的礙著。持續仇恨會讓自己走不出來。注意力放在罪行,才能有更多的力量預防犯罪。了解加害人為甚麼會加害別人,設身處地、將心比心、將身比身…。加害人需要的是幫助,不是死刑。為了懲罰殺人犯而殺人,不是和殺人的人做了一樣的事?」
死刑絕對是暴力,一種斬草不除根的暴力,根不在生命,根在貪瞋痴,根在犯罪者不曾得到真正的愛。」
當生命沒有愛,無論是誰都只是一個受苦的生命,無論它是法官、受害者、一般人或是被告。世間越是愛的匱乏,犯罪就會越多。學了法,走出去觸了世間,只有更深的慚愧和感恩,回頭反省自己,過去,當我陷在仇恨時,不也是這樣糾結凝滯著?痛苦著?痛苦會讓人像是受傷的野獸,不顧一切奮起攻擊防禦自我….
深深感恩師,感恩法,心的安在和寧靜,來自沒有仇恨,來自愛的充滿,但願世間苦難減少,愛充滿,直到愛充滿世間那一天,才有可能免於恐懼,沒有罪犯,沒有冤屈….
大家在問蕭逸民:徐自強在5月19日 可以釋放嗎?蕭逸民的回答動人心坎:「我們沒有放棄希望的權利!」無論是面對冤屈,或是自由民主普世價值,把愛和正確的信息發散出去,我們沒有憂慮消沉的時間,更沒有放棄希望的權利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