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1月6日 星期四

人命重於考試

(11-06-2014 一湛)
昨天邀請民間司改會陳雨凡律師和徐自強到班上來談:從《徐自強案》看司法改革。我開場先說:生命無價,為了保障人權,我們成立國家,組織政府,國會由民意代表組成,行政需要中立,司法必須獨立,這才是正常的民主國家。真正的文明是對別人的苦難有感。
司法像皇后的貞操不容懷疑,是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,人命關天,沒有經過科學辦案、無罪推定,與審慎充足的證據證明被告有罪,就不能判刑,而舉證的責任在檢察官。
冤案形成是長期結構性問題,社會發生重大刑案,輿論一片撻伐,警方有限期破案的壓力,當找到嫌疑犯,沒有人權和無罪推定的觀念,就透過刑求與搆陷誤導取得自白書,這成為入罪的主要依據,檢察官忙著起訴,法官也希望盡早結案,當第一個法官大筆一揮,通常後面就照抄了。尤其檢察官法官都是受相同訓練,是前後期學長學弟妹,當法官不願意得罪同僚時,冤案就很容易形成,拖得越久越不容易平反。

雨凡補充說很多法官是研究所畢業就考上司法官,受訓完26歲就開始斷人生死,很多認知都跟社會有落差。她先說明徐自強案的過程,檢察官只有兩名咬住徐自強、矛盾百出的被告供詞,徐自強提出很多的證據證明自己沒有涉案,但法院完全不採納,還是判了他8個死刑2個無期徒刑最無奈的是阿強必須一直努力證明自己「沒有」做的事。檢警完全提不出直接證據,所有證據就一句風災被水淹了就沒了。(這一招常被用,事實上查消防署資料根本沒有水災一事
學生問徐自強的心情,他說他是主動投案的,當年他相信司法,卻沒想到一進去就是16年,讓他對人完全失去信心,在死牢過了5年沒有明天的日子,每天一到傍晚就把東西收拾好,衣服穿好,不知道今天要帶誰去槍決,一直到晚上12點才確定不是自己,知道又會活一天,反正在牢房完全不被當人看,受盡屈辱,死亡也是一種解脫。
一直到有一次德國人權協會來看他,他握到了人的手,看到對方由衷相信的眼神,他才彷彿回過神來,重新燃起一絲希望,他的媽媽一直不肯放棄不斷奔走,也不知道跪了多少回,他眼眶泛紅說可不可以跳過這一段,他說家人一直被用異樣眼光來看,連笑都不敢太大聲,他完全錯過孩子的成長,他的人生被剝奪了,太太跟他離婚他完全可以理解。可是他還是很感恩,他一直說他很幸運,因為有司改會和很多人的救援,他才能夠站在這裡,他的案子還在審理生死未卜,很多人已經被死刑定讞了,包括邱和順
雨凡說台灣的冤案太多,司改會能救的太有限,我補充說我們只有公民意識覺醒,不斷給政府壓力,要求體制改變,這是民主的啟蒙運動,要求參審制能早日實現,陪審制得不到只能退而求其次,希望盡早破除司法的封閉老大性格。
聽完阿強的現身說法,學生從不敢置信,轉為願當司法改革的尖兵,熱心參與接續活動,並豪情的說人命重於考試。(期中考迫近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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