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,是個特別的日子,和同學一起走進鄭南榕紀念館,如果沒有同學的陪伴,我想是沒辦法自己走進去的。
從紀錄片裡的同學、文友、妻子、女兒、同事、親友口中,第一次真的認識鄭南榕這。老同學說:「他對於自由的要求是百分百的,不能夠打折扣。」「時代雜誌的文章都是假名,他要記者盡量去挖、去寫,所有的責任他一人來擔。女兒竹梅說:「長大後,媽媽有跟我解釋,當時發生了什麼事,只是聽了不一定就能懂,聽懂了,又不一定能夠理解,我只是覺得大家對我們真的都很好,是因為爸爸的關係。」眼淚汨汨的流下。
走進紀念館之前,是有收縮的,但不那麼清楚是關於什麼,隨著眼淚的洗滌,終於明白了,那包含了在DNA裡對於烈焰焚身、死亡印記的恐懼;小時候一種台獨就是叛亂風聲鶴唳的恐怖禁忌;以及妻兒的遺憾和孤獨…,形成的畏苦、避苦,以及跨不出的距離與隔礙,但就在今晚,終於不再迴避,正面相迎;身上那根隱隱作痛的刺,因為一個男人無私的愛而消融了。
腦海中不斷迴響起一首60年代英文歌的主旋律~When a man loves a woman~,背後是師說的,愛上一個人等於愛上全世界,所以他欣賞也啟蒙妻子(眾生),衝撞國家體制、爭取毫不打折的自由。真愛是為了成全,他引燃肉身,呼喚所愛的妻子(眾生)和國家,不要滿足於現狀,要嚮往天空的自由,去成就自己的最好。葉菊蘭問鄭南榕:「你走了,以後怎麼辦?」他回答:「以後是你們的事」,葉菊蘭又問:「那我怎麼辦?」他說:「自己看著辦?」
天啊,表面的絕情,是何等深澈的愛,以及絕待的信心,明明面對的是最險惡混沌的局勢,我怎麼讀到一種放心,他想的只是做當下自己的最好,引燃最後的火光照亮黑暗,對於國家的未來,最愛的妻女就是交出去,捨心前行,我看到鄭南榕的自焚,不是出於絕望,而是愛與光明。~When a man loves a woman~,絕對不只是世間的,而是一份出世間的愛。
好感動也好慚愧,解嚴時,自己還是高中生,上了大學後一路享受著社會經濟發展以及言論的自由,一直到最近才去接觸與反思,如果不是解嚴前一連串的事件衝撞,(從美麗島、江南案、林家血案、鄭南榕)既得利益的統治者,不可能突然大發佛心讓步, 如果真的要慶祝民國百年,回頭了解這段歷史,向先行者深深致敬,並且繼續為捍衛人民與國家的公義與自由努力,才是真的有意義,感謝師和學長們對於義饒益的引領教導。